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蕴涵的三层关系(6)

来源:人类工效学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05: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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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三,人类不是生命共同体中的旁观者,而是促进整个生命共同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换言之,人类在生命共同体中应更积极、更主动地承担

第三,人类不是生命共同体中的旁观者,而是促进整个生命共同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换言之,人类在生命共同体中应更积极、更主动地承担起维护生命共同体健康、稳定、和谐发展的道德责任。这是由生命共同体中人类成员本身的特殊性决定的。在生成论意义上,人类与其他非人类的生命是平等的;但同样起源于自然界的演化,人类较之其他非人类生命又有其独特之处,被称为“万物之灵”。之所以被称为“万物之灵”,是因为人类有“思维着的精神”——“物质的最高的精华”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279 页。,能产生一切创造性的活动;非人类生命仅仅是在利用外部自然界,而人类则通过自身做出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这就是人类和其他非人类生命的本质区别,人类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383—384 页。基于这样的认识和运用能力,人类能够从生命共同体健康发展的长远考虑出发,调整自身的行为,并维护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共生共荣。这是人类能够成为解决生态环境危机的责任主体以及成为生命共同体中的道德主体的前提条件。北宋儒家从德性论角度,提出人类规约和调整自己的行为、善待万物,不只是现实所需,而是责任所系、道德所趋。张载就认为,人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人心能够体察天地生生之仁、仿效天地生物之德,由此生发出爱人爱物之心,也即“民胞物与”——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作是同胞关系、将人与其他物种的关系看作是伙伴和朋友关系,热爱生命、兼爱万物,追求和维护天人这个有机整体的和谐统一。

作为万物之灵,人类所具有的这些伟大与可贵之处使人类有能力、也有责任去承担生命共同体中的重要角色:积极关心生命共同体中所有生命的生存和发展利益,主动维护生命共同体中所有生命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的安全与健康,着力促进整个生命共同体的和谐共生和协同进化。这就是人类对于生命共同体的使命和担当。而且,由于生态环境问题无国界,生命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维护需要人类内部并肩携手、团结合作,就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 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年,第525 页。

文章来源:《人类工效学》 网址: http://www.rlgxx.cn/qikandaodu/2021/0514/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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